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大运河研究院的党风廉政建设,促进各级干部勤政廉政,从制度上保证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责任,结合研究院现状,特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党委十项规定,切实改进工作作风,严格监督检查,重点抓好校党委《关于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意见》要求。
二、院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必须坚持“两手抓,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,做到从严治院,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。
三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议事日程,每学期根据需要召开专门会议,研究落实校党委、校纪委、监察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与要求,分析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状况、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,党政齐抓共管,由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落实情况,并进行检查、考核。
四、坚持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,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并进行自查自纠,不断完善干部廉洁自律措施。
五、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、理想信仰教育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、价值观,坚持从严治党,立足教育,着眼防范。
六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,健全监督约束机制,标本兼治,重在治本。
七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干部考核、民主评议党员、任期目标考核、党员目标管理考核、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;要通过多种形式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中国大运河研究院